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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吴晓梅 于 2025-9-13 12:34 编辑
《医院感染监测标准》
5.5 医院应按以下要求开展医院感染监测:
a) 新建或未开展过医院感染监测的医院,应先开展全院综合性监测,监测时间应不少于 2 年。其他医院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全院综合性监测。
b) 已经开展 2 年以上全院综合性监测的医院应开展目标性监测,目标性监测持续时间应连续 12 个月以上。
这句话确实表述的不是很清楚!
个人愚见:应该是新建或未开展过医院感染监测的医院,全院综合性监测应该进行人工监测(如果是用院感监测系统的也必须人工监测复核,两个同时进行做比较,因为以前没有数据,这个相当于本底调查),2年以后可以全部信息化监测,不是两年以后可以不监测了。全院综合性监测是一直要的。
新建或未开展过医院感染监测的医院2年内可以不开展目标性监测,2年后必须开展目标性监测。
2年内可以不开展目标性监测,但《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(2024 年版)》规定的数据还是要统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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